最近看到论坛里面有同学发帖子说自己的域名,主要是com域名在被美国的法院裁决强制转移了。我最近正好也碰到这样一个情况,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案例。就域名仲裁和强制转移的事情简单的说说,让各位米友了解一下,免得以后再吃亏,或者不知道到底什么情况。
一、域名,主要是com/net/org的争议解决办法:仲裁、域名注册商/注册人所在地法院 和域名注册局所在地法院
一直以来,大家以为这些域名的争议解决办法主要有仲裁,也就是udrp,还有就是域名注册商和域名所有人法院诉讼,这样两个方式。
但实际上,对于这些域名还有第三个方式,就是美国法院,主要是com/net域名注册局VeriSign和org域名注册局PIR所在地的法院管辖,Verisign与ICANN签订的管理协议,负责com/net的运行、管理和维护,最新的协议期限是2012-2018年(每6年确定一次com/net的管理公司)。注册局是美国的公司,严格的来说咱们注册使用的所有com/net域名都在verisign的手里捏着,不管你在那个国家通过那个注册商注册的。那么,是不是美国法院就可以以此对咱们的域名管辖了呢,是的,按照美国的霸权主义思想,能管的到就管的着,虽然管不到你的“人”,但管得到你的“名”,而不管这种管辖是否合理、合情、合法,这个法当然不是美国法律。
美国为了法院便于裁决域名案件,1999年专门制定了一个法律,叫做《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**》(ACPA),在该法律中确定了“对物审理”的原则,就是说只要可以对域名进行控制,就可以审理,不管被告是否认可,在那个国家,都可以以此在美国法院审理,被告不能到美国出庭那是被告的事情。或说因为这部法律,美国之外的很多国家注册的com域名没有因此少吃亏。对方在美国告你了,你能去美国打官司,请律师吗?花几万或者几十万?我估计这样的请款在论坛里面比较少吧!
二、《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**》(ACPA)主要介绍:
不管注册人在那个国家,不管那个注册商,美国法院都可以管辖审理
依据美国法律来执行,你在其他国家的权利得不到认可和保护
域名whois隐藏什么的没有任何意义,躲避答辩也没有关系,很多都是缺席审理
法院除了可以裁决域名转移,还可以裁决域名所有人按照美国域名1000美元到10万美元之间的额度赔偿原告损失,但这个针对国外的恐怕执行不了。
每个这样的案件,原告大约要花费2万到几十万美元之间不等,看案件的复杂程度,如果原告应诉,一审大约需要一年左右,如果原告不应诉出庭的话,大约两三个月就可以结案。
三、域名注册人遇到这样的诉讼怎么办?
有条件的花大钱去应诉,上诉,没有条件的干脆放弃,免得白花时间精力。
四、悬在com域名上的美国霸权法律什么时候才可以结束?
如果快的话可以在2018年结束。
如果ICANN能够摆脱美国政府控制,成为独立的国际组织。那就很有希望了,在2017年,即verisign协议到期前,ICANN会对下一个协议期进行招标的,当然verisign享有同等的优先权,招标前,icann会对协议条款进行广泛的征求意见的,这个时候如果有心的话,大家可以到icann的网站提交意见,将verisign管理下模式下的美国霸权法律弊端指出来,让icann给予考虑和解决。那个时候icann已经脱离美国了,这样的问题应该会重视并妥善解决的。问题的关键是到时候要有人,最好是很多的人,很多的专业人士反映。
五、本人的一点经历
9月份注册了几个com/net域名,买家来问的时候,要的太高了,结果被人家诉讼到美国法院了。
我一研究,真的没有什么意思,根据美国法律根本赢不了,干脆直接放弃。
不过也不能便宜了美国佬,邮件吓唬了一下,告诉他我是多起域名仲裁、诉讼案件在身,对于这样的事情轻车熟路,顺便举了几个例子。
对反律师一看,还真是这么回事,直接提出和解,补偿我点注册域名的经济损失,我也乐意见好就收,200元注册的几个域名,1000美元和解了。
现在还后悔不已,都怪太贪心了,否则这几个域名赚了四五万轻轻松松的。
吃一堑长一智吧。
最新评论
聚名网,就是一个垃圾,里面什么都说公司规定,其实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,我也被他们骗过,代理商就是拉人头的。
主要他们还偷税漏税,不给开发票,今天我110转网警立案,不知道可不可以追回来我的钱。这样的公司怎么不倒闭呢?,110网警或者工商税务投诉
都是利益在作祟,可这么大的平台,你得讲职业道德啊。
HiDomains.com 你好,域名!
非常好的建议,正在学习中!
虽然是2012年的但是还是有价值
Great guide
不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