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与大家分享两个域名仲裁案例。
calculator.com
前情回顾:百万域名竟然是黑米?
1、买家花了18万美元(约合人民币124万)的价格购买了calculator.com“计算器”;
2、交易时国外几位大佬均表示该域名可能被盗,并尝试联系它原持有人,却没有结果;
3、域名交易成功后,第一任持有人突然跳了出来说:“该域名是我的,并从来没有挂出来销售,是被盗了”;
4、第一任持有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,把涉及到此次交易的卖家、买家、平台一起告了。
中期混乱:买家出现让案件变得更有趣。
1、calculator.com的买家终于浮出水面,是一个终端stands4 LTD,同时经营着grammar.com、lyrics.com、scripts.com三个网站;
2、stands4公司表示:“该域名在购买时是通过交易平台完成的,按理来说平台应该要对原主人进行审核,比对whois信息,联系真正持有人Alston等,为何还会出现被盗域名在销售的情况?”;
3、stands4公司表示:已经花费了五万美元(约合人民币34.6万)的资金,用calculaor.com上打造了一个项目,但现在因为该域名“真正持有人”的投诉,网站已被关停;
4、stands4公司要求法院撤销对该域名的申诉,以及网站的限制令。
最新进展:买家主动放弃域名所有权的争执。
1、stands4发出通知,表示:它将不再与原告对域名的所有权进行争论,但要特别声明他们在收购calculator.com的时候没有任何的恶意,甚至还投入了5万美元(约合人民币34.6万)来搭建项目;
2、在stands4公司出来澄清后,第一任持有人也表示认可,她认为买家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这个域名,所以撤回了对买家的诉讼,对其他人的诉讼继续进行。
未完待续……
小胖分析:这个案件到这里,已经很清楚一点,那就是“域名确实是被盗的”,而买家也“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”购买了这个域名。原持有人(被盗米主)表示理解并撤回对买家的诉讼。那么现在主要就是三个问题要解决。
1、追究域名窃贼的刑事责任。域名是个人的无形资产,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,在2012年8月,国内首例域名被盗案宣判,那个黑客判了十年。
2、追责中介交易平台的过失责任。作为一家中介平台,对于在自家平台上交易的域名,没有做好“交易域名的风险把控”的义务,导致黑米在平台上正常拍卖、交易。(尤其是前文有提过,该域名被多位国外投资大佬质疑是黑米的时候,平台还是正常交易了)
3、按道理来说应该抓住盗窃者,然后让他来赔偿这个域名的损失,但是现在stands4公司在这域名上也花了5万美元(约合人民币34.6万)来搭建项目,这一块损失又怎么赔偿?
Downpat.com
概要:
域名被删除原持有人想买回却被抬高价格,一怒之下投诉了新持有人。
原因:
1、downpat.com的原持有人未能及时给域名续费,导致域名被删除,最后在平台拍卖上以861美元(约合人民币5958元)的价格售出;
2、原持有人表示以两千美元(约合人民币13846元)的价格收回这个域名;
3、现持有人表示该域名是自己合法合规抢注的,他有权利给它定价,并且爆出售价为49000澳元(约合人民币24.3万);
4、原持有人便以恶意抬高域名价格、不当竞争、恶意使用的理由向WIPO提起了申诉;
结果:
WIPO一个三人仲裁组接手了这个案子,但是很快他们就驳回了投诉人的申请。并明确表示:仅以域名价格的“虚高”就判断该域名为“恶意使用”是不成立的。最终,由于投诉人也没有更多的证据呈现,仲裁组做出“拒绝投诉申请,域名归现持有人”的判决。
小胖分析:我们都知道域名是“先申请先注册的先到先得”原则,那么当域名过期删除后,每个人都有资格去抢注。原持有人表示愿意用2000美元要回域名,意思大概就是“兄弟,我给你两千美元辛苦费,你把域名还我呗”,那作为现持有人来讲,肯定不同意啊,我在规则内抢注到的域名,现在是我的,凭什么还给你对不?我现在就要卖49000澳元,你爱买不买……然后,原持有人就进行了申诉。但是,按照这个逻辑来讲,原持有人是不可能胜诉的。
所以在这里也要提醒各位小伙伴,一定要留意域名续费的邮件和信息,不要因为疏忽大意导致域名过期被删除,那时候再要回来可就亏大了!
最新评论
聚名网,就是一个垃圾,里面什么都说公司规定,其实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,我也被他们骗过,代理商就是拉人头的。
主要他们还偷税漏税,不给开发票,今天我110转网警立案,不知道可不可以追回来我的钱。这样的公司怎么不倒闭呢?,110网警或者工商税务投诉
都是利益在作祟,可这么大的平台,你得讲职业道德啊。
HiDomains.com 你好,域名!
非常好的建议,正在学习中!
虽然是2012年的但是还是有价值
Great guide
不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