臧女士:我开了一家食品公司,并以公司字号注册了商标、英文域名,以此制作了公司网站。但有一个同行,用“我公司名称的简称.cn”注册了域名,开办了他自己的网站,导致很多网民以为是我的公司,却因此找到他那里去了。请问这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给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,能告他吗?
律师解答:不一定。如果你公司名称的简称不具有专属性,或者注册人注册有合适理由的,域名注册适用“先注册先得”的原则,你公司不能告注册人。但如果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可以认定注册人注册是恶意的,你公司就有权利要求注册人停止侵权,将注册的中文域名归还。
最新评论
聚名网,就是一个垃圾,里面什么都说公司规定,其实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,我也被他们骗过,代理商就是拉人头的。
主要他们还偷税漏税,不给开发票,今天我110转网警立案,不知道可不可以追回来我的钱。这样的公司怎么不倒闭呢?,110网警或者工商税务投诉
都是利益在作祟,可这么大的平台,你得讲职业道德啊。
HiDomains.com 你好,域名!
非常好的建议,正在学习中!
虽然是2012年的但是还是有价值
Great guide
不错